人民網北京8月23日電 (梁秋坪)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水污染防治法檢查實施情況的報告2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。報告建議水污染防治要強化法定重點領域和重點問題的治理,2020年前完成重點領域治理8個目標。
一是突出抓好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。各級政府要始終將保障飲用水安全作為頭等大事來抓,2019年完成排查和整治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問題。2020年底前,單一水源供水的地級及以上成市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。
二是強化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。各地要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相關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,制定并嚴格實施分年度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,依法淘汰落后產能,加快清理整治“散亂污”企業。2020年底前,完成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配套管網、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,嚴格監管工業企業污水排放。
三是加快補齊城鎮污水管網建設短板。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、全收集、全處理,到2020年全國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。加快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和達標改造,2020年底前地級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%以上,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,到2020年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90%以上。
四是因地制宜推進農業農村水污染防治。強化村鎮人居環境綜合整治的統籌規劃,推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,到2020年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,村莊基本干凈整潔,東部地區、中西部城市近郊區等有條件的地區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明顯提高。
五是強化船舶水污染防治。到2020年底前,出臺400噸以下的船舶水污染防治具體辦法。加快垃圾接收、轉運和處理處置設施建設,2020年底前完成位于內河的港口、碼頭、裝卸站及船舶修造廠配套治污設施建設。
(責編:陳千禧(實習生)、袁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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